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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
发布时间:2010-03-23 11:07:27 浏览次数:0


 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,为便于各地区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经国务院批准,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将2010年元旦、春节(假期已结束)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春节: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20日(星期六)、21日(星期日)上班。(假期已结束)

  二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
  三、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
  四、端午节: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五、中秋节: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9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六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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